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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的解读
2024-11-07    来源:2024-11-06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新公司法第168条中,所称的国家出资公司不同于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参股是指:

国有企业在所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权投资。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2.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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