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高层管理成员属集团和股份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代理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三)分公司、子公司班子成员;
(四)分公司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五)公司所属社区中心、动力处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