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8月16日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
根据征求意见稿,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的地位很高,权限很大,并借此建立健全科学先进、全面覆盖、权责清晰、独立权威、务实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并不陌生。事实上,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合规部门,但此次属于大幅提级扩权,从而将合规管理置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中心位置,意味着金融机构不能再将发展简单化理解为增长,理解为规模。
这一变化不容小觑。从统筹安全与发展,到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到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其实一以贯之,从宏观到中观到微观,闭环了。
提级扩权
征求意见稿不仅从方向和框架上规定了首席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