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4-07-01    来源:国务院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84号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已经2024年6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  

2024年7月1日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 …… 🔒


© 2003 - 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