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更正为财务舞弊背书具有危险性,对会计差错更正行为缺乏会计与法律协同规制存在问题。对于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准则通过类型化处理、对损益影响间隔化和留存收益化等方式,全方位展示会计处理流程与结果,形成间接约束;法律对此的回应则是公司自治导向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规制方式,两条规制路径均存在局限性。由于忽视会计与法律的协同规制,使得作为主要规制路径的会计规制容易被公司自治导向的法律规制所消解。为此,需要坚持法律与会计协同规制理念,以会计准则丰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的判断标准、以法律思维明确会计差错与财务舞弊的构成要件,并完善对会计差错更正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问题缘起:会计差错更正为何会为财务舞弊背书?
财务舞弊是制约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毒瘤”。财务舞弊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不仅损害广大投资者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