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国资委认真研究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现报告如下:
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指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