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文明办《关于做好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14〕51号)和《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首都文明区县、首都文明村镇、首都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建办〔2014〕155号)精神,国资委组织在京中央企业开展了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和首都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经对申报单位进行网上评估和实地考评,现将拟推荐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和首都文明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本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举报人信息我办将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1日-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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