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规划[2010]592号
关于做好报送中央企业2010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1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系统地了解中央企业投资情况,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要求,请各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10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1年投资计划的报送工作。请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项目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供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均为一式3份),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规划发展局。
联系人:国资委规划发展局于天荣、童应安
电话:010-63193596、63193732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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