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改组函〔2014〕38号
各中央企业: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核实棚户区底数和2015-2017年改造规划编制情况的通知》(建办保函〔2014〕471号),要求进一步核实棚户区底数,编制2015-2017年改造规划。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督促所属企业积极与企业所在地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对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棚户区纳入所在市、县项目库。
二、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做好与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核实本集团所属企业棚户区纳入各省(区、市)项目库情况。在此基础上,按要求认真汇总编制《中央企业棚户区摸底调查和2015-2017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