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其他情况、2014年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开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