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江苏又往前卖了一步,这次重点落在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的管理上。
近日,江苏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战略股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强对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省属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
何为战略股东?
根据暂行办法,省属上市公司是指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以及其子企业控股、实际控制或与其他省属企业或子企业共同控制的上市公司。
暂行办法中没有对战略股东的定义,但是却对其进行了明确界定,只要满足以下四条之一即为战略股东:
省属企业及其子企业合计持有省属上市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份,该省属企业明确为该上市公司战略股东;
省属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省属上市公司股份低于三分之一,但为第一大股东的,且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