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姜琳)近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印发意见,部署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这份《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
意见明确,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为1年到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各类企业可采用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