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这是一次涉及3亿多参保人切身利益的改革。个人账户的“钱”少了吗?个人账户的“钱”能给谁花?为什么自己的“钱”要给别人花?国务院新闻办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出回应。
个人账户的“钱”少了吗?
根据意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通过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说,基本上个人账户新计入都会减少,但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