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河南证监局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8月底前开展试点,完成各级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摸底调查,审核确定划转范围及划转对象工作。2020年底前,实施各级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划转对象方面,将河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入划转范围的企业,对其有国家直接出自形成的国有资本实施划转。其中,省管企业划转由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直接持有的国有股权。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股权;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完成改制后按要求划转股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