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印发的《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从10月起,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不再由各单位分散处置,除车辆外,全部由新成立的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处置,同步上网交易,这项举措走在了全国省级层面的前列。
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办公设备、房地产、股权、债券等。以前,当资产需要以报废、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时,我省规定由各占有、使用单位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报告,经审批同意后,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处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上述处置收益要求上缴国库,但由于处置工作涉及面广、数量大、类型复杂,加之监督力量有限,容易导致处置不规范。
为改变这种状况,经过深入调研,我省决定把分散的处置方式变革为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