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要求,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9万亿元,较2021年度增加0.36万亿元,增长10.2%。
重视部署安排,年报编制与夯实基础相结合。一是强化年终资产盘点与对账。及时做好盘盈资产入账、待处置资产处理、计提折旧等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强化房产、车辆等重点资产管理。分类统计房产、车辆等资产在用、出租出借、闲置情况,按照报表工作要求梳理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出租处置是否规范、取得收益是否上缴等。三是强化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要求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