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残值管理
宁夏盐池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残值管理
入库时间:2021-12-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财政局对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残值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其中明确,国有资产房屋拆除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拆除前残余价值的评估,并依据评估价值对残值拆除权进行公开拍卖或招标。

根据新的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国有房屋等资产的拆除,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权限进行审批;对于已征收的拆迁房屋等资产的拆除,必须有县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的拆迁文件及拆迁合同等资料;其他权属为国有的房屋资产拆除,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对于拆除及核销方面,该局明确,处置收入在扣除评估、招标代理、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房屋资产拆除后,由资产所属部门及时向县财政局提出资产核销申请,并提交房屋拆除批复、建设项目拆建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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