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8〕2号)。
该文件对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该文件重新定义了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交易主体的范围,以“管资本”为主,简政放权、分级审批,将所出资企业所属子企业的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事项的进场交易行为审核管理权限下放至所出资企业;将所出资企业内部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审核管理权限下放至所出资企业;而所出资企业外部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审核管理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体现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