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入库时间:2007-02-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6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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