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入库时间:2011-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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