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入库时间:2023-07-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5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公布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 ……
继续阅读(剩余:95.0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41342023092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