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修正)
入库时间:2004-07-0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拍卖人

第二节委托人

第三节竞买人

第四节买受人

第四章拍卖程序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节佣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继续阅读(剩余:89.5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32522023091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