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入库时间:2003-06-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港口经营

第四章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港口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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