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办规〔2022〕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