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2-11-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云政办规〔2022〕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住 ……
继续阅读(剩余:85.2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04362023091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