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21〕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危险性较大或规模以上单位(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