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十八号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地方金融组织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四章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与处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防范、化解与处置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