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完善市属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通知
宁国资委〔2021〕119号
各市属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有效性,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经研究,现就完善市属集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事项开展事前研究论证并提供专业咨询和工作建议。各市属集团应结合工作实际,从科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