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函〔2010〕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1.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先由铁道部提出改革方案,发展改革委会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