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
入库时间:2008-10-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改制

第三节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资 ……
继续阅读(剩余:94.1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5238202307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