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
陕西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
入库时间:2016-05-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陕政办发(2014)11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激发省属企业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现就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省属企业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省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属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业务特征,准确界定不同企业功能,合理确定企业类别,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改革,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 ……
继续阅读(剩余:85.3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2336202307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