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资产权﹝2014﹞309号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流转工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及工作透明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省属企业资产处置、流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包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处置、流转适用于本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