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在区域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示范企业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企业是指工业行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引领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 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
第四条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