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毕国资党通〔2020〕25号
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
2020年12月18日
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监管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