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功能谋发展,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职称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评价管理服务体制,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促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