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入库时间:2016-11-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市场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的紧迫任务,是引领绿色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是履行国际减排承诺、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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