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7-03-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1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12日

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制定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要求,促进中国传统工艺的传承与振兴,特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所称传统工艺,是指具有历史传承和民族或地域特色、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使用手工劳动的制作工艺及相关产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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