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入库时间:2018-03-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函〔2018〕5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批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你委公布,公布时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规定》的施行日期由你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定》施行之日,2000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2000年5月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

2018年3月8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0617202306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