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17-12-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 ……
继续阅读(剩余:94.6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3846202306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