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省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省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州、县市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