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提高行政许可听证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做出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前应当组织听证:
(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涉及公共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