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或者政府设立投资主体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需要稽察的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其他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是指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者主要环节以及与审查批准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稽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