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