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入库时间:2014-07-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14〕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目前期工作慢等问题。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
继续阅读(剩余:89.3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458262023051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