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规〔2021〕8号)
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节能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