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8-03-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
继续阅读(剩余:85.9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40042023032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