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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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工作,推进债转股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不良金融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实施债转股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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