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工作,推进债转股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不良金融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实施债转股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