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监管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省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
省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省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通知》(甘国资规划〔2010〕366号)要求,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省属监管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现制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
一、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国资委成立省属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国资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