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资监督〔2019〕89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国资委(办),省出资企业,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2019年12月31日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