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文〔2004〕40号
各省属企业,省直有关部门:
为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促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委产权管理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四年四月五日
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促进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及《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豫人常〔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