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发〔2021〕14号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
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单位:
《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资委
2021年12月日
浙江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突破口作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浙江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浙江杭州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省属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 ……